《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4月25日起施行
AI导读: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旨在规范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该办法将于4月25日起施行。
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市场上出现了众多参差不齐的商家,他们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刷单炒信、虚构原价等手段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给监管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那么,如何更有效地保障消费者权益呢?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旨在通过规范网络交易合规数据的报送行为,发挥数据在平台经济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进而提升监管效能,推动平台经济健康、规范、持续发展。该《办法》将于4月25日正式施行。
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周辉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办法》进一步细化了现有的电子商务法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并结合数字化、智能化的背景,提出了智能报送和自动化的要求。这将显著提高商家的违法成本,增加其被发现的概率,从而加强对商家的监管力度。”
目前,我国活跃的网络交易平台(包括大型和中小型)数量庞大,其中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主流平台汇聚了超过1500万的商家。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网络零售额达到了15.4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约30%。
周辉指出:“随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监管部门仅凭传统的监管手段很难及时发现和制止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因此,监管部门需要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甄别,尤其是要加强动态监管,及时预警异常情况。在这一过程中,对网络交易合规数据进行更加充分的分析和利用显得尤为重要。”
关于网络交易合规数据,《办法》明确规定了产生于境内的网络交易经营者身份信息、违法行为线索数据、行政执法协查数据、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交易数据等网络交易监管相关数据的报送时限、报送层级和报送内容。其中,网络交易经营者身份信息需每年1月、7月向平台住所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违法行为线索数据需自平台相关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平台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平台经营者需依法依规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数据。《办法》并未新增合规义务,而是对现有规定的细化,并严格遵循“最小必要”原则,确保数据收集与监管目标成比例,同时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何波分析称,《办法》要求网络交易平台实时报送交易数据、合规记录及风险预警信息,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现动态监测与智能分析,推动监管关口前移。这一举措不仅填补了网络交易合规领域数据监管制度的空白,更能以技术化手段破解监管滞后性的难题,实现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的提前防范。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指导各地依法开展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处理和管理工作,探索开展穿透式监管,持续提升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对平台企业的行政指导,帮助平台企业全面准确理解《办法》相关内容,及时解答平台企业在履行合规数据报送义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构建平台经济良好发展生态。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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