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优化费用结算流程,提升服务时效,覆盖所有公立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于2025年6月30日起进一步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此举旨在优化患者就医体验。

  通知指出,公立医疗机构需依据住院患者同病种前三年的实际次均住院费用及个人自付情况,科学设定住院预交金额度,确保医保患者的预交金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的平均水平,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为提升服务效率,通知还要求各地相关部门指导公立医疗机构优化住院预交金交纳及费用结算流程,目标是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并朝着24小时内快速结算的方向努力。

  该通知覆盖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军队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时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参照执行,共同推动医疗行业服务升级。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