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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石市检察院办理的全国首例过度医疗民事公益诉讼案披露,某医院存在过度医疗行为,涉及医疗费用高达17万余元。黄石市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判决医院支付惩罚性赔偿金53万余元,彰显公益诉讼在保护公共利益方面的价值。

某医院对患者的手术率高达90%以上,远超当地40%的平均手术率水平,甚至对14岁未成年患者放宽收治指征进行手术,引发广泛关注。经医疗鉴定机构鉴定,抽查的125份病例中,有49.5%的患者因“未达到手术指征”“无手术适应症”“有手术禁忌症”而接受了过度医疗,涉及医疗费用高达17万余元。

3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了一批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湖北省黄石市检察院办理的过度医疗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备受瞩目。据了解,这也是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过度医疗民事公益诉讼案。

近日,该案的主办检察官详细还原了案件背后的诸多细节。2023年4月,黄石市卫健委向黄石市检察院反映,一家营利性医疗机构存在过度医疗问题,但行政处罚不足以起到惩戒作用。于是,黄石市卫健委邀请检察机关监督,希望通过公益诉讼遏制过度医疗乱象。

检察官在接到案件线索后,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该医院确实存在过度医疗行为。然而,过度医疗是否属于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在当时并不明确。经过多方咨询和论证,黄石市检察院最终认为,过度医疗行为已经损害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且有损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风险,属于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决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23年8月28日,黄石市检察院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经过审理,黄石市中院于2024年5月27日作出判决,支持黄石市检察院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判决涉案医院支付惩罚性赔偿金5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涉案医院已支付了部分款项,并进行了整改。

最高检在阐述该案办理意义时表示,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充分彰显了民事公益诉讼在保护公共利益、弥补行政监管不足方面的制度功能与独特价值。同时,该案也为助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充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贡献了公益诉讼检察力量。

(关键词:过度医疗、公益诉讼、黄石市检察院、消费者合法权益)(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