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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通知,提出在推进“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中应确保市场作用,不指定经营主体,不强制要求配套产业,不以特许经营等方式进行垄断开发。截至2024年底,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3.7亿千瓦,但接网消纳成为制约发展的主要矛盾。通知要求各地细化备案、建设、接网程序,加强配套电网改造升级。

  本报北京3月23日电 (记者丁怡婷)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通知》,明确提出在推进“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中,各地应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不得指定经营主体,强制要求配套产业,也不得以特许经营等方式进行垄断开发,确保农户利益不受侵害,以促进分布式光伏的健康有序发展。

  自2021年起,国家能源局积极组织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得到迅速推进。特别是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南、海南、陕西等9个省份的56个县(市、区)已全面达成试点工作目标。

  分布式光伏发电与集中式电站的本质区别在于其在用户侧开发,实现就近就地消纳利用。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已达到3.7亿千瓦,是2013年底的121倍,占全部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的42%。然而,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爆发式增长,接网消纳问题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

  为解决这一问题,通知进一步要求各地因地制宜细化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建设、接网程序,引导农村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同时,要求电网企业及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加强配套电网改造升级,提高消纳能力,以保障农村分布式光伏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电网企业还需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建立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农村电网投资建设和提升改造,提高电网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运行维护工作的重要性。鼓励各地充分利用电网企业和新能源开发企业的专业力量,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设立多层次能源服务站,如村、镇级服务站,提供专业化服务,确保自然人户用光伏的顺畅运行与维护。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