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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余淼杰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0万元/年,以减轻工薪阶层税负,促进社会公平。提高个税起征点能释放消费潜力,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同时,建议降低个税最高税率,提升国际人才竞争力,提高个人捐赠税前扣除比例,激励更多人参与公益。

  高端访谈

  3月1日起,一年一度的个税汇算正式开始。叠加专项附加扣除,你能退税多少?全国两会期间,个税话题再次引发热议,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此建言献策,包括提高个税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扩围等。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校长余淼杰建议,适度调整优化个人所得税率,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0万元/年。

  当前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即每人每年有6万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我国取得综合所得的人员中,无需缴纳个税的人员占比超过七成。年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基本无需缴纳个税。提高个税起征点,能减轻工薪阶层税负,促进社会公平。

  余淼杰指出,当前消费复苏动能不足,中等收入群体税后可支配收入增长受限,个税改革成为激活内需潜力、促进社会公平的关键。提高个税起征点至10万元/年,叠加专项附加扣除,可覆盖年收入12万至16万的中等收入群体,释放消费潜力。

  他建议,在北上广深等高成本地区试点10万元/年起征点,中西部地区通过“赡养老人扣除翻倍+返乡就业补贴”组合,激活县域基础消费市场。通过“全国普调+区域试点”双轨策略,保障中等收入群体普惠减负。

  此外,余淼杰还建议降低个税最高税率,提升国际人才竞争力。将最高税率降至35%,与美国、新加坡等经济体接轨,缩小高端人才税后收入差距。同时,提高个人捐赠税前扣除比例,从当前的30%提升至40%-50%,并允许未使用额度跨年度结转,激励更多人参与公益。

  简化捐赠流程、加强捐赠资金透明度、设立奖励机制等措施,将有效推动社会财富的合理再分配,促进更广泛的公平共享。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校长余淼杰。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