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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联合印发工作方案,在多地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针对登记、评估、处置、补偿等关键环节提出政策措施,旨在推动知识产权金融领域的创新发展。

【深圳商报讯】记者3月5日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获悉,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日前联合印发工作方案,旨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深圳市、宁波市等省市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此举有望推动知识产权金融领域的创新发展。

该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登记、评估、处置、补偿等关键环节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措施。针对“登记难”问题,方案支持在试点区域设立商标权及版权质押登记服务窗口或代办点,并开通版权质押登记绿色通道,同时加快建设在线版权质押登记平台,以缩短办理周期。

在解决“评估难”问题上,方案鼓励商业银行对单笔1000万元以下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通过内部评估或银企协商确定价值,并呼吁政府部门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面提供数据、模型和系统支持。

为优化金融机构服务机制,方案指导金融机构制定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办法和管理制度,并鼓励延长贷款期限、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同时将动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数据权益等纳入可质押知识产权范畴。此外,方案还支持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转让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三年内免收各项费用。

针对“处置难”问题,方案提出健全知识产权交易机制,推进专业化处置平台建设,并鼓励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设置知识产权质物处置专门版块,探索采取企业预缴质押期间专利年费等方式,避免专利权因未缴纳专利费而失效。

最后,针对风险补偿机制有待健全的问题,方案鼓励地方建立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探索风险补偿前置模式,并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协作,发挥“政府+平台+金融”三方合作模式作用,实现信息、数据互联互通,提升综合服务水平。(新华)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