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启动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政策试点,放宽贷款条件,覆盖18个科技创新核心城市,旨在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题,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助力科技强国建设。

近期,金融监管总局启动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政策试点,旨在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题,响应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系列会议精神,强化科技金融体系建设。

此次政策调整,是金融监管总局为落实科技金融创新,推动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倾斜的重要举措。通过放宽《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部分条款,特别是将“控股型”并购贷款占比上限由60%提升至80%,贷款期限由七年延长至十年,以更好地支持科技企业发展。

政策试点覆盖北京市、上海市等18个科技创新核心城市,涉及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及武汉、成渝、西安等科技创新中心,旨在通过金融力量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助力科技强国建设。

金融监管总局强调,参与试点的银行需具备良好的经营状况、完善的公司治理及并购贷款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科技企业则需具备强大的科研积累、创新能力及良好的信用记录。

未来,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相关金融监管局加强组织协调,确保试点顺利推进,并督促试点银行制定科技企业并购贷款细则,培养科技金融人才,为科技企业并购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

(时代财经记者张汀雯综合自北京日报、财联社)

(文章来源:时代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