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福建省近日出台新政,支持对台农林渔业发展,包括每年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以及为台资农业企业提供贷款贴息补助等措施。同时,鼓励台胞参与宁德海洋渔业养殖合作,提供海域使用租金和保险保费补贴。

福建省近日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第四批政策措施,共计17条,涵盖三大方面。在促进对台农林渔业合作领域,特别强调了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发展。根据现行政策,2024年新设立的8个台湾农民创业园将获得每年500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并对园区内的台资农业企业提供贷款贴息补助。此外,2025年还将专项划拨5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门用于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及其所在县域的发展。同时,政策也鼓励台胞参与宁德市的海洋渔业养殖合作,对在宁德从事海上养殖、台资占比达到30%及以上并已实际缴付资本的台资企业,由当地县级财政每年补贴50%的海域使用租金,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若企业购买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市、县两级财政将分别每年补助20%的保费,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万元。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