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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多项规定,如合并检查事项、禁止无依据收费罚款等,进一步突出了法治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有望持续提升民营企业家的信心,为民企提供更平等的市场环境。

据新华社报道,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二审稿(以下简称“草案二审稿”)于2月24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与此前草案稿相比,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多项规定,备受各界关注。受访人士表示,这些新增规定进一步突出了法治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有望持续提升民营企业家的信心。

草案二审稿三大亮点助力民企

据新华社报道,草案二审稿亮点频现,如合并多项检查事项、禁止无依据收费罚款、禁止向民企摊派等,为民营企业营造了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佳都科技集团董事长刘伟对此表示期待,认为这些规定让民营企业家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孙喜认为,草案二审稿对政府与民营经济的关系进行了清晰的权责利界定,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王宗玉则强调,民营经济促进法有望保证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特别是法律上的平等权利。

为民企提供更平等的市场环境

北京市高朋(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克峻律师指出,草案二审稿中的“平等”体现在市场准入、政策措施、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等四方面,为民营企业打开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刘伟期待,法律出台后能为民企研发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分析:无依据不收费不罚款规定具有可诉性

王宗玉认为,草案二审稿中关于“不得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罚款,不得向民营经济组织摊派财物”的规定,对民营企业来说获益较大,易于落实且具有可执行性。李克峻律师表示,该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诉性,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法律保障。

孙喜认为,多项合并检查和无依据不罚款等规定在短期内作用显著,而鼓励行业协会发挥作用则长期作用更大,有助于民营企业加强产业协同。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钟达文、张露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