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出台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指导意见,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AI导读:
近日,自然资源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发展新型能源体系,为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提供有力支撑。意见提出力争到2030年,海洋能装机规模显著提升,形成系列高效、稳定、经济的海洋能技术装备产品。
中新网2月24日电据“自然资源部”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能源局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能源局
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自然资发〔2025〕34号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能源局,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有关企业:海洋能作为重要的绿色可再生能源,对于推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六部门联合出台该意见,旨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国的决策部署。
一、总体要求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积极构建安全可靠的海上新型能源体系,为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力争到2030年,海洋能装机规模显著提升,形成系列高效、稳定、经济的海洋能技术装备产品。
二、科学核算资源潜力
加强资源调查评估,分类组织开展我国海洋能资源调查评估,开展资源分布规律、资源评价等基础研究,科学核算资源开发潜力。
三、强化科技创新引领
加强前沿技术研究,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装备研制应用,提升海洋能发电经济性。
四、持续扩大工程试点
实施百兆瓦级潮流能重点工程,推进波浪能规模化利用,支持温差能资源综合利用,开展海岛多能互补应用。
五、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完善标准规范体系,支持企业强链补链,加快形成“研以致用、用以促研”良性循环。
六、加强开放合作发展
实施装备“走出去”行动,拓展合作新空间,为全球海洋能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七、强化政策措施保障
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对海洋能领域任务部署,指导沿海省(区、市)因地制宜研究海洋能发电价格机制,将海洋能纳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
(来源:中国新闻网)
关键词: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新型能源体系,海洋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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