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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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提出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文件强调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探索农户合法住房有效利用形式,并规定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房、宅基地。同时,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权益。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4日讯(记者李方)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正式发布。文件强调,要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农户合法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的有效利用形式,同时明确规定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也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解读称,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纠正过去存在的小产权房购买、农地侵占发展非涉农产业等问题。在现有基础上,农地、农房继续发挥着对三农的基础保障功能,必须严守其原本用途。
李宇嘉表示,农民在自主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将农村闲置的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以转包、出租、入股、合作等形式,让予城市居民或投资主体,用于发展观光生态农业、乡村民宿、农产品深加工等与三农相关的产业。这不仅能提高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水平,还能解决农民的就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文件还提出,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完善户籍管理政务服务平台,推行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鼓励城市将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政策,提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全面取消参保户籍限制。同时,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李宇嘉强调,农民在就业地城市享有公共服务的权益不应以退出土地权益为条件。农民既可以享有土地权益,也可以同时在城市享有公共服务权益。土地的保障功能在短期内仍无法替代,为农民提供了无形的巨大保障。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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