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生态环境部联合多部门印发《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旨在打造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近年来,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但仍面临挑战。美丽乡村建设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系统性治理和长效机制,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之一。美丽乡村不仅是美丽中国的底色,也是现代化强国的标志。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多部门印发了《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旨在打造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计划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2035年基本建成美丽乡村。

近年来,全国各地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黑臭水体整治、厕所革命到畜禽粪污管理等措施逐一落实,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农业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升。然而,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地区间发展差异显著,部分偏远地区农村环境仍存在短板。

美丽乡村建设不仅是生态工程,更是关乎民生的重大工程。其核心在于解决农民实际生产生活中的痛点问题,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一环。由于历史欠账,一些偏远乡村在污水、垃圾、养殖污染等方面仍面临严峻挑战。例如,旱厕虽已改造,但污水处理设施不全,导致污水直接排放至河道;垃圾虽已装桶,但收运转运体系不完善,导致垃圾堆积在村内角落。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需尽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采用多种模式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应治尽治,完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探索整合再生资源利用或垃圾分类回收平台。

农村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长期性要求美丽乡村建设不能依靠短期整治行动,而应建立系统性治理和长效机制,注重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管控。例如,保障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常态化运行需明确设施管理维护责任主体和经费来源。这既需要硬件设施的投入,也离不开居民环保意识的提升和积极参与。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可通过推广绿色农业技术,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政府、企业和农民的共赢。云南省大理州洱海流域的成功案例便是一个典范。

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最终目标。因此,应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鉴于各地区发展水平不一,推进环境治理和改造时应避免“一刀切”,选择适合当地、农民可接受的措施。在推广绿色低碳农业时,需保障农民收入,确保农业绿色发展与农民增收同步。引导农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不仅能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责任感,还能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当农民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中收获幸福感和获得感时,才能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