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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正式公布,提出扩大医疗等领域开放试点,支持外商独资医院和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加速创新药上市,优化药品带量采购,形成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的政策体系。

  界面新闻记者 | 唐卓雅

  2月19日,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正式公布,提出了四大方面二十条措施,其中医疗、生物医药领域成为焦点,共涉及两条具体措施。

  图片来源:国务院官网

  该《行动方案》旨在扩大医疗等领域开放试点,支持试点地区落实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等领域的开放政策,提供“专班式”跟踪服务,推动项目尽早落地,并适时进一步扩大开放试点范围。

  针对生物医药领域,《行动方案》特别提出,将推动有序开放,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参与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加快审核省级试点方案和质量监管方案,优化资源配置,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完善医药领域开放政策,加速创新药上市,优化药品带量采购,提高医疗器械采购可预期性。

  简而言之,《行动方案》在医药领域主要提出两大措施:一是设立外资独资医院,二是允许外资参与生物制药。

  2月20日,国家药监局官网消息显示,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果强调,国家药监局高度重视创新药研发和对外合作,将进一步优化审评审批流程,支持原研药引进境内生产,增强跨国企业在华信心,同时完善政策,引导国内企业加大创新药研发。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指出,此次《行动方案》是宏观性政策,再次肯定了此前医疗领域扩大开放试点政策,但具体落实还需细则支持。

  回顾2024年,国家多部委已出台多项政策,包括《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外资企业在自贸区和海南自贸港从事特定医疗技术开发的权限,以及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条件。

  外商独资医院需满足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类别,三级医院级别等要求,且不得开展特定诊疗活动。同时,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需接入属地监管平台,电子病历等信息存储于境内。支付方面,符合条件的医院可申请医保定点,支持对接国内外商业健康保险

  中国社会办医行业专家陈林海表示,当前政策在中外合资办医基础上,进一步开放了外商独资办医的限制。

  金春林提到,支持外资还需纳入基本医保政策,但外资办医价格不必受医保限制,可对接商业保险报销,既不减轻医保负担,又支持外资办医。

  此外,《行动方案》强调支持外资参与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并提出便利创新药上市、优化药品带量采购等措施。金春林认为,这是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的体现。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旨在通过价格管理、医保支付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助推创新药发展。

  2024年医保目录调整结果显示,创新药医保谈判成功率高达90%以上,国家医保局表示将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支持创新药发展。

  综上所述,国家正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全力支持医疗、生物医药领域的外资引入和创新药发展,确保2025年内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