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独立性准则》 强化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要求
AI导读:
财政部近期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将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旨在提升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和独立性,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与国际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保持动态趋同。
近期,财政部印发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以下简称《独立性准则》)。该准则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并针对关键审计合伙人轮换及向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设定了过渡期安排。此举旨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和独立性的更高标准,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确保与国际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的动态同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相关负责人指出,独立性是审计业务的基石,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原则。2020年12月,中注协修订并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2020)》,有效提升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随着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不断推进,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要求也日益提高,这引起了监管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回应这些新挑战,中注协全面修订了现行守则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并将其单独提取出来,形成专门的《独立性准则》,以财政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身份发布,增强了其权威性和执行力。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院长、会计学院教授李百兴表示:“独立性是确保审计质量的关键前提。”他强调,此次制定的《独立性准则》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更为详尽的阐述,明确了其内涵和外延,对于维护审计独立性、提升审计质量至关重要。
《独立性准则》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要求,共计16章152条。该准则既包含了原则性条款,又针对审计实务中常见的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作出了具体规定,几乎涵盖了所有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场景。
《独立性准则》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中发现的实际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例如,严格禁止会计师事务所代审计客户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或财务报表附注,明确禁止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审计服务,以维护审计独立性。
同时,该准则注重本土化,立足我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部分条款比国际守则更为严格,并增加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条款。例如,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写作体例调整了国际守则的篇章结构,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和文化传统调整了近亲属的范围。
针对审计收费的各种情况,《独立性准则》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因提供审计以外的其他服务而影响审计收费。对于或有收费、逾期收费、过度依赖个别审计客户等常见问题,都给出了明确的指导。对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治理层沟通收费相关信息,以提高治理层对审计收费和独立性问题的关注。
李百兴认为,《独立性准则》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提供了更明确的独立性判断标准,有助于解决以往审计工作中独立性缺失或不足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独立性准则》的发布实施是强化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要求、提升审计质量的重大举措,也是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他强调,关键在于贯彻落实《独立性准则》,相关监管机构应统一监管标准,加强独立性监管,并在监管过程中共享信息,提高监管效率和效果。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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