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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机制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吸引更多境外机构发行绿色熊猫债,推动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截至2025年1月末,GSS熊猫债累计发行额已达505亿元。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范子萌)2月1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依据《中国绿色债券原则》,发布了中英文版《关于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机制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旨在吸引更多境外机构发行绿色熊猫债,推动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据悉,《通知》在绿色熊猫债方面提出了三大创新机制:首先,引入了框架发行这一国际绿债市场的通行做法,允许外国政府、国际开发机构(下称“两类机构”)及优质境外主体利用绿色债券框架发行绿色熊猫债。其次,对于两类机构,在绿色项目认定、资金管理、存续期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均允许其与国际市场惯例接轨。再者,对于境外非金融企业,根据《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新增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减缓气候变化》和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气候授权法案》作为绿色项目认定依据,进一步拓宽了认定范围。

近年来,交易商协会不断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支持境外机构发行绿色、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GSS)债券。截至2025年1月末,经交易商协会注册的GSS熊猫债累计发行额已达505亿元,涵盖众多知名跨国企业、外国政府及国际开发机构,所募集资金有效促进了中国和全球的绿色低碳及可持续发展事业。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