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信托汇融38号被认定两项违规,信保基金垫付成焦点
AI导读:
近日,吉林信托汇融38号被认定存在两项违规事项,包括未确保资金用途符合信托合同约定和未对抵押物评估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此外,吉林信托存在垫付信保基金但未披露的情况,引发关注。其2021年年报延迟至2024年披露,显示当年亏损21.16亿元。
近日,界面新闻获悉,8名吉林信托投资者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的回复,认定吉林信托汇融38号中科建设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存在两项违规事项,包括未确保部分资金用途符合信托合同约定,以及未对抵押物评估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据悉,投资人共举报了8项可能涉嫌违法违规的内容,其中两项被吉林监管局认定违规,其他6项或因不在监管职责范围或经调查无证据认定违规,建议投资者通过诉讼或向公安部门报案解决。
吉林信托在汇融38号项目中存在垫付信保基金的情况,吉林监管局已要求吉林信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给予警告处分及扣发绩效奖金。但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中科建设根本违约。汇融38号成立于2017年,融资方为中科建设,因资金链断裂等原因陷入经营困境,自2018年6月起开始逾期。吉林信托曾提供和解方案,部分投资者选择接受,而未接受方案的投资者向监管投诉并获得回复。
违规事项主要涉及项目资金拨付和抵押物评估机构选定。吉林监管局调查显示,吉林信托在资金拨付方面未确保资金用途符合信托合同约定,对抵押物评估机构也未实行名单制管理。此外,虽然吉林信托存在垫付信保基金但未披露的情况,但吉林监管局认为不属于违法违规,因合同未约定披露义务且信保基金不属于信托财产。同时,汇融38号成立时双录规定尚未生效,故不存在双录违规问题。
吉林信托是吉林省唯一专业从事金融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近年来因高管变动受关注。其2021年年报延迟至2024年披露,显示当年亏损21.16亿元,而2023年年报显示实现营业收入1.57亿元,同比增长34.16%,净利润3702.72万元,同比增长11.62%。
(关键词:吉林信托,违规事项,信保基金,年报披露)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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