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引个人信息匿名化,平衡数据流通与安全
AI导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指引个人数据合规高效流通利用。个人信息匿名化成为平衡数据流通与安全保护的最佳路径,方案提出制定匿名化标准规范,明确操作规范和技术指标。
编者按:近期,《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中国经济信息社数字经济研究中心推出系列解读,解读文件精神,搭建交流平台,助力数据要素合规流通利用。
新华财经北京2月14日电 当前,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其市场化和价值化进程备受瞩目。然而,数据流通中的安全与隐私问题,尤其是个人数据的安全保护与流通利用平衡,成为流通障碍。近日,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引个人数据合规流通利用。
一、个人信息匿名化:平衡流通与安全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匿名化指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通过匿名化,平衡数据流通与安全保护,合规高效流通个人数据。
一方面,从保护角度看,匿名化切断信息与自然人关联,降低安全风险,减轻泄露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从流通角度看,《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匿名化信息不属于个人信息。匿名化促进数据提供方和接收方合法合规获取和利用数据价值。
二、《方案》指引个人信息匿名化
业界尚未形成匿名化共识。《方案》提出制定匿名化标准规范,明确操作、技术指标和流通要求。
一方面,结合数据流通特点,开展匿名化工作。法律严格界定匿名化效果,但数据分析技术发展增加识别风险。因此,需结合流通特点,考虑数据接收方需求。
另一方面,加强匿名化标准化工作。制定匿名化处理、流通实施、效果评估等标准,明确规范、指标、要求、评估方法。在重点行业和地方开展试点,探索最佳实践。
综上,《方案》明确个人信息匿名化作为流通途径,从标准规范、思路内容、规范对象等方面明确工作要求,对建立统一数据市场、促进合规流通具有重要作用。
作者系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网络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胡影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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