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申请条件明确
AI导读:
近日,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申请条件,包括上一年度规范回收处理总量等。同时,企业还需满足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近日,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申请企业标准和条件的通知》,明确规定了2025年申请专项资金的条件:上一年度废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等五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总量不得少于10万台(套)。回收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种类及数量,需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进行严格审核确认。
同时,通知也提出了2026年及以后申请专项资金的条件:位于西部地区的企业上一年度上述五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总量不得少于60万台(套),而其他地区的企业则需达到80万台(套)。2025年1月1日以后回收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种类及数量,将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的最新版本进行审核确认。
此外,申请专项资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需适应各省(区、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申请资金当年及上一年度需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同时,需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申请资金上一年度需按要求上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处理种类和数量,并将所有数据上传至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信息管理系统。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规范回收与处理。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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