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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交易所发布《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高频交易认定标准,并实施差异化收费和管理要求,旨在维护市场公平与秩序,防范幌骗交易。

近期,我国三大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了《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该细则特别针对高频交易制定了明确的认定标准,并在报告内容、交易收费及监管等方面对高频交易投资者实施差异化管理。此举被视为维护市场公平与秩序的重要举措。

程序化交易,作为现代金融市场的一种交易方式,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执行交易指令。而高频交易,则是程序化交易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特点在于交易频率极高。三大交易所拟定的高频交易标准包括单个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300笔以上,以及单个账户单日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为抑制高频交易的优势,交易所计划根据申报撤单的笔数和频率等指标,对高频交易实施差异化收费,加收流量费和撤单费,以此增加高频交易者的成本,削弱其在交易速度上的优势,并有望对幌骗交易形成有效打击。

幌骗交易,即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或大额申报、撤单,误导投资者,影响价格或交易量,进行与申报相反的交易或谋取相关利益。2019年发布的《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新《证券法》均对幌骗交易进行了明确规定。高频交易中的大量报单、撤单行为,可能涉及市场流动性探测、制造假象、堵塞交易等不正当目的。因此,对高频交易加收费用,适当增加其交易成本,是防范幌骗交易的有效手段。

然而,高频交易中的幌骗交易难以根除。一旦发现投资者存在大量申报、撤单行为,且故意为之,尤其是存在与报单相反的交易行为,证券监管部门应迅速跟进查处,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者甚至应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交易所可根据市场反馈,适当调整收费标准,以平衡高频交易的危害与市场流动性。

此外,程序化交易和高频交易利用计算机捕捉交易机会,速度极快。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使用交易所增值(增强)行情信息服务的,行情信息服务机构可提高信息使用费。但这也引发了对市场公平性的质疑。是否所有投资者都应享受相同的行情信息服务?提高费用是否会导致成本转嫁,加剧市场不公?因此,建议交易所行情信息服务机构停止增值(增强)行情信息服务,以维护市场公平。

为进一步抑制程序化交易和高频交易的速度优势,可借鉴域外经验,如美国投资者交易所(IEX)设立减速带,对每笔订单增加350微秒的延迟,有效防范高频交易者利用其速度优势进行跨交易所延时套利。这种延迟对普通投资者影响甚微,但对高频交易者而言,其交易优势将被大幅削减。因此,建议我国三大交易所也可采取类似措施,对每笔申报订单等待几毫秒后再响应处理,从而降低高频交易和程序化交易的优势,减少投资者参与交易装备竞赛的热情,推动市场交易成本下降。

据统计,目前我国程序化交易金额在市场占比约29%,而高频交易约占程序化交易额的60%。因此,加强对程序化交易和高频交易的监管约束,对于维护市场公平、吸引更广泛的资金进入市场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