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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中介机构迎来重大规范文件,明确中介机构收费不得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结果挂钩,严禁通过获取上市奖励费等不正当方式谋取利益。该规定旨在提升资本市场透明度,推动IPO全链条监管回归上市公司发展基本面,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IPO中介机构迎来重大规范文件。这份文件旨在强化中介机构的角色,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中介机构在防范财务造假、维护市场秩序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25年1月15日晚间,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2025年2月15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明确中介机构收费不得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结果挂钩,严禁通过获取上市奖励费等不正当方式谋取利益。这一举措旨在打破行政干预和外部激励对市场秩序的不良影响,推动拟上市公司树立正确的上市观念,客观评估自身条件,同时也要求中介机构严格履行核查验证职责,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资本市场环境。

中金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过去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低价揽客、获取上市奖励费等不规范行为,不利于证券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规定》的出台,明确了投行业务保荐费用与承销费用的区分,着眼于收费的合理性、规范性,避免不当行为,预计不会对投行目前规范化的业务开展与收费行为造成不利影响。

据Wind数据显示,近年来A股IPO企业数量和发行费用规模呈现波动。2023年A股全年IPO企业数量为314家,发行费用总规模达到281.8亿元。而到了2024年,IPO企业数量、发行费用规模均有所下降。面对超百亿规模的发行费用,中介机构竞争激烈,部分机构甚至不惜以低价招揽业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出具意见的公正性。

《规定》共19条,从三方面入手,明确了中介机构的执业规范、收费原则以及监管措施。要求中介机构不得配合公司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制作、出具的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同时,中介机构应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工作量、所需资源投入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严禁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收费条件。

在监管措施方面,《规定》要求证券监督管理、财政、司法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依法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加强监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认为,《规定》通过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收费方式等,加强了信息披露和风控机制要求,提升了上市督导执业的公正性、专业性和透明度。这将有助于推动IPO全链条监管回归上市公司发展基本面和未来发展潜力等方面,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此外,《规定》还明确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为条件,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这一举措旨在避免地方政府通过奖励措施干预市场,导致区域恶性竞争和中介机构偏离“看门人”角色定位。

对于过去已经发放的奖励,《规定》明确自施行之日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规定给予的奖励应当追回,但对施行前已经给予的奖励不予追回。这一规定既体现了政策的严肃性,又兼顾了历史遗留问题的妥善处理。

西部证券研报指出,《规定》关于收费行为的规范,有利于引导投行业务健康发展,培育独立、客观、公正、规范的中介机构。预计2025年股权融资节奏有望实现边际改善,投行净收入或将迎来企稳回升。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