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法律适用意见统一投资者权益变动标准
AI导读:
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明确投资者权益变动刻度标准,降低合规成本,提高市场透明度,得到市场广泛支持。
1月10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旨在统一投资者权益变动标准,明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此举意在优化投资者对收购规则的理解与操作。
该意见将投资者权益变动统一为刻度标准,即投资者只需关注自身的“静态”持股比例,无需复杂计算,降低了合规成本。同时,这一标准更能体现上市公司收购的预警意义,便于市场及时了解重要股东持股信息和公司控制权变更风险,为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信息。
具体而言,投资者持股变动达到5%时需暂停交易、公开披露,以预警收购、平衡利益。针对以往存在的刻度、幅度两种理解,《法律适用意见》明确了“刻度说”,即持股比例达到5%及其整数倍时暂停交易并披露,以避免无意违规,便于市场快速掌握持股信息。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三方面内容:一是统一刻度标准,明确“每增加或者减少5%”“每增加或者减少1%”为触及5%或1%的整数倍;二是投资者持股比例被动触及刻度时无需履行披露和限售义务;三是新老划断,新规自发布起实施,对过去违规行为按“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
证监会表示,明确为“刻度说”具有合理性,便于投资者理解和监管执法,提高控制权市场透明度,有利于内地市场对外开放。该意见得到了市场的广泛支持,认为其符合市场诉求,能减少投资者无意违规的情形,更能体现收购预警意义。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