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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的草案稿,要求机构履行信息发布审核义务,留存审核记录,并强调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承担主体责任。

证券时报网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通过网信中国公众号发布了《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的公开征求意见通知。该草案稿明确要求,所有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需在网络账号发布信息前,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核义务,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妥善保存审核记录以备后续查阅。

此外,草案稿还强调,网络信息内容的生产者对其所发布的信息内容承担主体责任。若生产者对其所属机构的审核结果持有异议,有权向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提出申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网络信息内容的分发与传播,提升网络环境的健康度和安全性。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