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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旨在规范MCN机构的行为,保障网络信息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财联社1月10日讯,据网信中国微信公号消息,为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管理,规范MCN机构在互联网信息内容相关业务中的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起草了《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该草案稿详细规定了MCN机构在网络信息内容分发服务中的行为规范,包括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及价值取向等,同时强调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及公序良俗和商业道德的遵守。规定明确指出,MCN机构需在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进行入驻,并提供策划、制作、营销、经纪等相关服务。

为确保网络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草案稿还规定服务平台需对入驻的MCN机构进行严格的审核,包括经营主体登记、内容管理负责人设立、内容审核人员配备及内容安全、人员管理培训等制度的建立。此外,服务平台还需在MCN机构入驻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省级网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在信息变更时及时更新。

草案稿还强调了服务平台对MCN机构的日常管理责任,要求平台定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和网络信息内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建立分级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防范信息内容风险。同时,要求MCN机构在网络账号注册、变更等环节申报所属机构情况,并强化账号绑定、解绑等操作的审核流程。

为确保信息透明度,草案稿规定服务平台应以显著方式展示网络账号所属MCN机构名称,并要求MCN机构在签约网络账号发布信息前进行合规审核,并留存审核记录备查。同时,草案稿还列出了MCN机构不得实施的十二项行为,包括制造发布网络谣言、煽动网民情绪、集纳负面信息等,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此外,草案稿还建立了专门针对MCN机构的举报通道,要求服务平台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并将核查属实的投诉举报情况与MCN机构进行关联记录,作为评价机构合规情况的依据。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平台规则和入驻协议的MCN机构,服务平台将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限期改正、暂停营利权限、限制提供服务、入驻清退、纳入黑名单等措施,并向网信部门报告。

网信部门将根据需要对服务平台和MCN机构执行本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其提供必要的数据和技术支持。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的MCN机构,将依法依规纳入互联网黑名单,实现联动处置,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再为其办理入驻手续。对于不履行本规定义务或履责不力的服务平台,将由网信部门依据职责予以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

本规定旨在规范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的行为,保障网络信息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该规定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