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出台
AI导读:
政府投资基金作为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重要工具,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构建科学高效的基金管理体系,提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壮大耐心资本,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政府投资基金作为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扶持产业发展及创新创业的关键政策工具,通过单独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运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资本流向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应鼓励和规范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并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作用,以发展耐心资本。
为构建更为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推动其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围绕该话题,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聚焦问题与目标,推动基金高质量发展
近期,山东省省级政府引导基金旗下的三家参股基金,向一家专注于高精密、高阶及先进封装领域IC载板业务的企业投资了9500万元,助力该企业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
政府投资基金对社会资本具有显著的撬动作用。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在2024年7月表示,中央层面通过如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等大型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有力支持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为例,该基金规模达357亿元,已累计投资42个子基金,帮助已投项目新增股权融资超过4800亿元,投资了1200多家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指导意见》针对基金设立、募资、运行、退出全流程,提出了25条具体措施,明确了政府投资基金的定位,完善了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提升了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旨在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格局。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胡波认为,《指导意见》向市场传递了积极信号,针对市场关注的痛点、堵点问题提出了明确的应对方案,将有力提升各级政府投资基金的发展质量,进而扩大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市场的规模和活力,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结合市场与政府优势,提升运作水平
政府投资基金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信息灵敏、激励有效、平等开放等优势,提升资本配置效率;同时,也能体现政府意志、集中力量办大事,弥补市场失灵,实现市场与政府力量的协同。
《指导意见》强调,应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地结合。一方面,要求明确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使基金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及市场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吸引更多社会资本;优化投资项目选择机制,防止偏离政策目标。
另一方面,要求提升基金的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明确采用市场化方式支持创新创业和相关产业发展,包括市场化遴选基金管理人,优化基金发展环境,鼓励取消基金及管理人注册地限制,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规范监管行为,政府部门应充分尊重基金发展规律和项目投资特点,避免以行政手段干预基金的日常管理和具体投资决策。
针对政府投资基金退出过程中存在的“退出渠道有限、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指导意见》明确,应科学合理确定退出期,并在章程或合伙协议中明确退出条件;拓宽基金退出渠道,鼓励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并购基金,提高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股权投资的能力;探索简化项目退出流程,优化政府投资基金份额转让流程和定价机制。胡波认为,《指导意见》在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发挥基金管理人作用等方面,以尊重基金行业规律为出发点,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各地实践提供了有力指导。
壮大耐心资本,培育创新型企业
福建省晋江市一家专注于WiFi射频前端芯片设计的公司,在成立之初就获得了晋江政府投资基金的支持,创业团队顺利获得1000万元天使轮投资。之后,晋江政府投资基金再次投资2000多万元,并吸引社会资本4000万元共同投入。公司总经理钟林表示:“政府投资基金一路支持我们成长壮大。”
2024年底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应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壮大耐心资本,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
为发展壮大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指导意见》明确,应合理确定政府投资基金存续期,发挥基金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作用,积极引导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出资;在需要长期布局的领域,政府投资基金可采取接续投资方式,确保投资连续性;优化政府出资比例调整机制,提振市场投资信心。
为解决基金管理人投资、退出顾虑,《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从制度层面为基金及管理机构“松绑”,如优化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考核评价体系,不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关注政策目标综合实现情况;鼓励建立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完善免责认定标准和流程等。
胡波认为,当前,受国际国内因素影响,我国股权投资基金行业面临新挑战。《指导意见》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体现在具体举措中,针对性强、可执行性强,有助于激发行业潜能,吸引长期资本、壮大耐心资本,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优化基金布局,加强监管协同
近年来,各地政府投资基金持续发力,多个省市设立了百亿级产业基金,部分县区级政府也设立了政府投资基金。然而,不同规模的政府投资基金在热门赛道扎堆、投资领域同质化的问题逐渐显现。
针对这一问题,《指导意见》要求明确基金定位,合理统筹基金布局,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鼓励发展创业投资类基金,重点投资早期、长期、硬科技企业。整合优化基金布局,鼓励国家级基金与地方基金联动,形成合力。明确基金设立的分级管理要求,县级政府应严格控制新设基金,财力较好、具备资源禀赋的县区如确需设立基金,应报上级政府审批。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政府投资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信息统计、信用建设、登记备案等方面,制定配套细则,构建政府投资基金“1+N”制度体系,保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在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图片来源:人民日报,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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