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2025年政策通知要求加速推进设备更新与消费品以旧换新,增加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扩大补贴范围和标准,优化流程,加强监管,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依据《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5年加速扩大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备更新加速推进

(一)增强重点设备更新项目支持。增加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规模,覆盖工业、能源、交通、教育、医疗等多领域设备更新,并扩展至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重点扶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鼓励地方以工业园区为单位,规模化实施设备更新。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支持,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二)加大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力度。利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贷款本金,在国家财政贴息基础上,进一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贴息,降低融资成本。通过“两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优化贷款贴息操作流程,增强政策透明度。

(三)加速存量设备评估与项目储备。依据技术、能耗等标准,对工业、农业、能源等领域存量设备进行评估,明确更新目标与实施方案。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强化项目储备,提高项目成熟度。完善长效机制,依法淘汰落后设备。

(四)加强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完善补贴政策,支持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强化项目跟踪调度,确保高效实施。

(五)扩展老旧营运货车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支持。扩大老旧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至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提高农业机械报废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

(六)提升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提高补贴标准,平均每辆车补贴额增至8万元,保障动力电池更新补贴稳定。

二、消费品以旧换新扩围支持

(七)优化以旧换新资金分配。继续向地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分配向成效较好的地区倾斜,优先支持大宗耐用消费品。

(八)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九)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乘用车置换,提供新能源和燃油乘用车补贴。

(十)加强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继续支持8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新增4类家电产品补贴。

(十一)实施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提供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数码产品补贴。

(十二)支持家装消费品换新。加大旧房装修、局部改造补贴力度,促进智能家居消费。

(十三)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完善补贴细则,优化流程,加快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三、提升回收循环利用水平

(十四)加强回收循环利用能力建设。支持高水平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推动资源循环利用链条畅通,培育骨干企业。

(十五)促进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升级。推动二手商品流通试点,支持二手车出口,鼓励废旧机电设备再制造。

(十六)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

(十七)推动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行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规范行业税收秩序,支持再生材料应用。

四、标准提升牵引作用

(十八)加快标准制定修订。提升重点行业和设备标准,推进大宗耐用消费品质量和安全标准升级,加快制定智能家居、数码产品能效标准。

(十九)强化标准执行监督。完善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将家电、电子产品等纳入监管目录,扩大能效和水效标识实施范围。

五、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商务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细化补贴标准,各省级人民政府落实政策。

(二十一)强化资金支持。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央地共担。

(二十二)优化参与门槛。合理确定参与主体名单,支持线上线下、不同所有制经营主体参与。

(二十三)简化补贴流程。通过政务平台、手机应用程序发放补贴资格,优化审核流程,提高资金清算效率。

(二十四)规范市场秩序。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和套取补贴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二十五)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防范资金问题,严格管理资金。

(二十六)加强跟踪评估。评估督导政策实施,及时报送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二十七)强化宣传引导。宣传政策成效,回应社会关切,推广典型模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25年1月5日

(文章来源: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