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全面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AI导读:
发改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全面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为流动人口提供便利,推动区域经济均衡发展,但政策实施面临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挑战。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周二发布的消息,发改委已正式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强调,需构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并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尤为重要的是,全面取消了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进一步完善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业内专家指出,这一政策的出台,意味着人们可依据个人就业情况灵活选择参保地,不再受户籍束缚。这对于广大农民工等流动人口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福音,有助于促进人口流动、缩小城乡差距,并推动区域经济均衡发展。
然而,专家同时也表示,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会面临一些挑战,如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地区间社保数据互通互认等。为确保政策的顺利推进,相关部门需不断优化和调整实施策略。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流动人口数量高达3.76亿,其中跨省流动人口为1.25亿。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及新就业形态人员,常因户籍限制而无法在就业地参保。《指引》中提出的全面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被视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对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深远影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社会保险研究室主任房连泉指出,社保待遇是影响人们就业选择的关键因素之一。全面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旨在健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消除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
武汉大学终身教授、社会保障教研室负责人王增文也表示,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有助于劳动力自由流动,平衡区域发展,促进跨区域企业合作,增强社会保障的公平性,从而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此外,这一政策还有助于降低跨地区参保的行政成本和个人的办理难度,为流动人口提供更为坚实的保障。
长期以来,户籍制度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均与户籍紧密相关。然而,随着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劳动力流动的加剧,以及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数字经济的发展,原有的就业地参保限制已无法适应新兴就业形态。在此背景下,2020年国务院出台了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一揽子政策,逐步放宽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2024年7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更是明确提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
目前,除北京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仍有户籍要求外,全国其他城市均已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保的限制。而北京市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户籍方面的政策也有所放宽。然而,政策实施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如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社保政策和待遇差异等。为此,专家建议国家出台统一的转移接续标准,为地方政府提供灵活的实施细则,并设立专门的协调机构,确保政策协调和利益平衡。同时,还需加快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平台建设,确保各地社保数据的互通互认,推动信息系统的标准化和互联互通。
在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方面,专家指出,尽管已有相应的技术手段解决异地互认、缴纳金额折算等问题,但由于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仍未上升至全国层面,不同地区社保政策衔接仍有待完善。此外,社保的个人账户余额在转移过程中如何计算、如何转移,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专家建议加强个人账户转移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建立明确的转移规则,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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