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延长险企偿付能力监管规则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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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宣布延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过渡期一年,以缓解因规则切换带来的偿付能力压力。此举符合保险公司期望,但险企仍面临偿付能力紧张问题,呼吁进一步优化规则标准。
2024年12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宣布延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简称“偿二代二期规则”)过渡期一年,至2025年底。此举旨在缓解保险业因规则切换带来的偿付能力压力,确保行业稳健运行。监管部门此前已对偿付能力制度进行优化,并多次强调逆周期监管。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延长过渡期符合保险公司,特别是中小险企的期望。当前,不少险企面临偿付能力紧张的问题,资本补充渠道有限,行业经营压力增大。业内建议,在延长过渡期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偿二代二期规则标准,使之更适应行业发展阶段。
偿付能力充足率是衡量保险公司综合实力的关键指标,对经营管理有直接影响。近年来,保险业整体偿付能力有所下降,2024年三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已降至197%,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降至135%。21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为C或D类,偿付能力不足。
偿付能力与保险公司经营密切相关,不仅影响监管评级,还决定了创新业务的开展,如个人养老金业务等。同时,偿付能力也影响权益投资比例上限,对保险公司的投资策略产生重要影响。
市场环境变化,尤其是利率下行,是近年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承压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对冲利率下行的影响,不少保险公司将债券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改善偿付能力表现。
在迎来过渡期延长的同时,行业人士呼吁进一步优化偿二代二期规则,充分考虑险企经营现状。多位人士表示,二期规则自2017年开始酝酿,当时的市场环境已发生显著变化,现行标准导致行业资本占用较高,资本使用效率偏低,行业吸引力下降。
监管部门持续关注偿付能力制度对行业的影响,并关注业界关于优化偿付能力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业界期待在逆周期监管思路下,优化评估标准、风险因子、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以减轻险企的偿付能力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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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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