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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近日印发指导意见,强调政府投资基金需遵循财经纪律,加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规范财务绩效管理,严防财务造假,并明确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南方财经1月7日电,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正式颁布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强调,需严格遵循财经纪律,确保政府投资基金运作的透明度与公正性。为此,将加强对基金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同时强化培训与管理工作,旨在提升其专业素养与职业操守。

  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要求规范财务绩效管理,确保基金财务状况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以严防财务造假行为的发生。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将携手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出台加强政府投资基金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的相关办法,以进一步保障基金管理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值得注意的是,该意见明确指出,对于基金从业人员存在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等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维护政府投资基金的健康稳定发展。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