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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涵盖基金设立、募资、运行、退出全流程,旨在推动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的科学化与高效化,确保高质量发展。

新华财经北京1月7日电 为推动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的科学化与高效化,确保政府投资基金的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此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首次在国家层面上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详细解答了《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

一、《指导意见》作为首个国家级文件,其出台背景及核心内容是什么?

答:政府投资基金作为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创新,是支持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关键政策工具。党的二十大及三中全会均强调,要鼓励和规范各类投资形式,特别是政府投资基金,以更好地发挥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此,财政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指导意见》,该文件全面覆盖了基金的设立、募资、运行及退出等各个环节,提出了25条具体措施,旨在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政府投资基金体系。

二、《指导意见》提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如何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指导意见》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应聚焦国家战略、重点领域及市场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环节,通过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同时规范基金运作管理,优化投资项目选择机制,确保基金运作的专业化和市场化。

三、《指导意见》在壮大耐心资本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耐心资本是专注于长期投资的资本形式,对创新型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指导意见》提出,要合理确定政府投资基金存续期,引导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参与,采取接续投资方式支持长期布局领域,并优化政府出资比例调整机制,以提振市场投资信心。

四、《指导意见》在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方面有哪些制度保障?

答:为解决基金管理人不敢投、不敢退的问题,《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合理设置绩效目标,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鼓励建立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

五、《指导意见》如何解决政府投资基金退出难的问题?

答:政府投资基金的退出对资金循环利用至关重要。《指导意见》提出规范基金退出管理,拓宽退出渠道,如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并购基金等,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探索简化项目退出流程,优化政府投资基金份额转让业务流程和定价机制。

六、《指导意见》如何避免政府投资基金的同质化投资?

答:针对政府投资基金投向同质化问题,《指导意见》明确基金要找准定位,合理统筹基金布局,防止同质化竞争。鼓励国家级基金与地方基金联动,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优化产业投资类基金功能,加强省级政府对基金的统筹管理。

七、财政部将如何推动《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财政部将与相关部门协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制定配套政策,构建政府投资基金“1+N”制度体系。指导地方财政部门优化调整存量政府投资基金,保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文章来源: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