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严禁违法异地执法,保护企业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助力激发市场活力。

1月7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循“全国一张清单”的管理模式,旨在加强市场一体化建设。文件针对异地执法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指出各地不得通过行政或刑事手段非法干预经济纠纷,不得侵犯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不允许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地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的财产,且不得违法进行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以此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去年底,某地方检察院揭露了部分涉及企业的案件,其中一起警察私自跨省带走企业家并索贿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些案件大多发生在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活跃的地区,许多企业遭受了异地执法的困扰,导致企业经营者被捕、公司账户被冻结,甚至资产被罚没。

近年来,针对企业的不规范执法和越界监管行为已成为重点整治对象。这些案件往往涉及超范围、超权限、超数额的执法行为,从而在网络上产生了“远洋捕捞”这一热词,用来形容这种违规的异地执法现象。

违规异地执法的后果不容忽视,它不仅破坏了营商环境,还严重打击了企业家的经营信心。当企业家的个人自由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他们的积极性会受到严重挫伤,导致市场主体感到困惑和不安。

“远洋捕捞”事件看似只涉及个别企业,但实际上其影响深远,它不仅削弱了一地的投资和发展信心,还可能引发更广泛的忧虑,使关联区域和产业链上下游都受到波及。

执法过程中无视规则,实际上是对司法公正和法治信心的挑战。违规异地执法不仅破坏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还可能导致过去在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的成果付诸东流。

为应对这一问题,此前公安机关已出台异地办案协作的“六个严禁”,同时《民营经济促进法》也在征求意见中设置了专门条款,以加强对违规执法的打击力度。

这一系列举措释放出了明确的信号:即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对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行为坚决说不。为激发市场活力,需要全社会对公正执法充满信心。当前,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行为已引起各界高度警惕,政府应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乱收费乱罚款行为进行彻底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解决异地执法问题需要一个更完备、更系统的方案,关键在于从制度上消除异地执法及其他执法行为中的趋利冲动和设租寻租空间。此外,包容性的制度建设同样重要,各省份、地区之间应相互开放市场、共享资源、协同创新,以保护产权、尊重财富创造、促进公平竞争,从而持续激发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让民营企业能够放开手脚、轻装上阵,心无旁骛地谋求发展。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