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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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7方面25条措施,旨在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文件详细规划了7个方面共25条具体措施,旨在打造一个更为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以推动政府投资基金的高质量发展。
该《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执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的指示精神,强化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的原则对政府投资基金进行运作。同时,强调要发展耐心资本,注重实效,合理统筹基金布局,防止同质化竞争,避免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此外,还提出要建立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责任机制,以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格局。
在具体措施上,《指导意见》提出了以下七点要求:一是要找准定位,服务国家发展大局,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及市场失灵环节,吸引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二是要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明确基金设立要求,完善差异化管理机制;三是要加强统筹,整合优化布局,形成国家级与地方基金的合力;四是要提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规范基金管理,优化投资方式,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五是要优化退出机制,促进投资良性循环,拓宽基金退出渠道;六是要强化内控建设,防范化解风险,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七是要加强组织保障,坚持党的领导,加强部门协同,规范监管行为。
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做好统筹协调,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以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在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文章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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