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优化企业迁移与强化公平竞争审查
AI导读:
市场监管总局正加快建设企业跨省迁移登记数据传输系统,并联合国家档案局制定《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同时,总局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多项举措防止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出台,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1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规划和财务司副司长缪丹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为优化营商环境,总局正加速构建企业跨省迁移登记数据传输体系,强化跨省数据对接与信息共享机制。目前,电子登记档案已实现网络调阅传输,迁移期间不影响业务办理,显著提升了企业迁移的便捷性和效率。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正与国家档案局密切合作,研究制定《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旨在整合企业跨区域迁移的多个环节,如迁入申请、档案调取、信息变更等,实现‘一站式’迁移变更登记。企业仅需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完成调档、登记等后续流程,有效缩短了企业办事周期。
缪丹还介绍了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在公平竞争审查方面的举措:一是《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已于2024年8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从法治层面提升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要求所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法规、政策文件均需经过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明确了19项禁止性内容,构建了覆盖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的审查标准体系,强化了对市场干预行为的约束。
二是总局健全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机制,通过发布宣贯通知、督促落实审查责任等措施,推动全国范围内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2024年以来,全国已修改调整政策措施7299件,提出审查修改意见近6000条,有效防止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出台。
三是加强了监督保障力度,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和《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规则》,建立了统一接收举报线索和处理机制,并向社会公开了举报渠道。同时,组织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及时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未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压实审查责任,并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机制的作用,确保条例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此举旨在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加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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