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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监管局近日印发通知,推动和规范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发展,壮大市场参与主体,设定了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目标,并提出三方面持续管理要求及相应监管支持举措。

1月7日,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已正式下发《关于加强上海金融业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推动上海绿色金融组织体系的规范化发展,并扩大绿色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规模。

该《通知》明确要求各金融机构在遵循法律法规、确保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绿色金融体制机制的创新路径,积极推动“1+N+X”绿色金融组织体系的构建。其中,“1”代表设立绿色金融专职部门,以统筹绿色金融工作;“N”代表培育多个专业化的绿色金融分支机构,以拓展绿色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X”则代表创建多个绿色低碳网点,以树立绿色金融服务的典范。

根据《通知》设定的目标,上海将在未来五年内努力培育20家绿色分支机构和30家具有绿色特色的分支机构,并大力推进绿色低碳网点的建设。同时,绿色信贷的余额和占比将逐年提升,绿色保险的覆盖面也将持续扩大,旨在为全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上海经验。

为确保绿色金融组织体系的有效运行,《通知》提出了“专项机制、专项扶持、专项改造”三方面的持续管理要求。一方面,要完善绿色金融专项管理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制定绿色金融战略规划,并加强绿色金融数据统计、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绿色分支机构的专项扶持力度,在资源分配、考核评估、审批流程、产品创新、风险控制、团队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此外,还要推进专项改造,实现运营碳中和,要求各金融机构分期分批推进分支机构的绿色改造,并鼓励绿色分支机构成为绿色运营的标杆。

为支持绿色金融组织体系的建设,《通知》还明确了相应的监管支持举措。包括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将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纳入绿色金融评价机制、监管评级等工作;完善后督管理机制,对绿色分支机构建立复核评价与跟踪督导机制;完善行业标准,要求机构加强自身绿色运营,并推动绿色网点运营标准的制定;以及完善交流机制,建立内外部工作报告和交流机制,以促进绿色金融信息的共享和经验的交流。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