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发改委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明确禁止各地采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促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降低交易成本,为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上证报记者史丽摄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于祥明)近日,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国家发改委联合相关部门发布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并已获得国务院批准正式实施。该指引明确禁止各地采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并严格限制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的行为,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同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进展情况。会上,国家发改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强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党中央的战略部署,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基石。他指出,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国正处于战略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的时期,建设高效、规范、公平、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将促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降低交易成本,为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增强我国的竞争优势。

王善成进一步指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还有助于提升供给质量,引领需求增长,提高消费者福利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他强调,建设好全国统一大市场,将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为集聚资源、激励创新、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提供坚实支撑,使我们在应对复杂局面时更有底气。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