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旨在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调度效率,支撑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确保新能源有效利用。

1月6日,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携手发布了《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旨在深入贯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及《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精神。

此方案聚焦于全面提升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和调度效率,为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提供有力支撑。其核心目标是通过优化调节能力建设,确保2025至2027年间年均新增的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得到有效消纳与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的高水平。同时,方案还针对不同地区的新能源消纳需求,进行了详尽的调节能力需求规模与特征分析,并制定了各类调节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优化组合策略。

在具体实施层面,方案要求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于2025年6月底前提交本地调节能力建设方案,涵盖调节能力需求测算、抽水蓄能调节能力提升、火电调节能力优化、新型储能电站调度、可再生能源调节能力增强、电网资源配置调节能力提升以及负荷侧资源调节潜力挖掘等多个维度。

此外,方案还着重强调了完善调节资源参与市场机制的重要性,包括建立体现灵活调节价值的市场体系和价格机制,明确新型储能及各类调节资源的市场主体地位,审视峰谷价差、辅助服务市场费用分摊情况,探索容量补偿试点,以及推动新能源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等。

在加强经济性评估方面,方案指出需评估调节能力的经济性及其对当地电价水平的影响,对于经济性较好的调节能力建设项目,将优先考虑纳入相关能源电力发展规划。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