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意见,强化科技创新审判服务保障
AI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提出25条98项政策举措,强化科技创新审判服务保障,包括规制不正当竞争、完善专利审理标准等。
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该意见直击涉科技创新审判中的关键问题,提出了包括25条共计98项在内的多项具体政策举措。
意见着重强调了对科技创新领域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制,旨在推动构建全国统一的大市场。同时,意见还关注专利与标准的协调处理,以期促进科技创新领域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此外,意见还深化了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合作,推动形成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在微观层面,意见明确了科技创新领域的金融纠纷和涉外纠纷两类具体案件的审判规则。
为确保司法保护强度与科技创新程度相协调,意见还提出了相应的司法政策,并进一步完善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诉讼的审理标准。从工业设计、数字经济、商业秘密到重点领域,意见全方位地提出了科技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回应了新质生产力市场化所带来的新问题,依法承认并保护新类型的创新利益。他强调,将加强对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产业科技成果的司法保护,引导这些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同时,也将加大对种业、医药、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意见还从科技成果权益归属、技术合同纠纷审理、创新主体运作机制优化、科技人员正常合理流动和履职保护等五个方面,明确了依法加强科技创新主体司法保护的裁判规则。
为充分发挥保全措施、先行判决等制度的效能,意见提出要确保创新能够获得充分且及时的保护。同时,也将加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力度,让侵权行为付出更大的代价。此外,意见还从规制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以及打击科研造假等方面入手,依法打击和遏制阻碍创新的行为,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郃中林表示,将依法加强科技创新行为的保护力度,坚决打击和遏制各类侵权行为。他强调,将充分发挥发明专利等技术类案件集中审理的优势,积极运用诉讼保全、惩罚性赔偿等救济手段,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确保“真创新”得到“真保护”,“高质量”得到“严保护”。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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