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账户“被开户”乱象频发,法律严惩违规者
AI导读:
西安储户郝予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某银行支行擅自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引发公众关注。法院判决银行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同时,社区居委会也涉嫌提供居民身份信息,构成共同侵权。遏制乱象需打出强有力的“组合拳”。
近期,西安储户郝予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某银行支行擅自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的事件,持续在公众中发酵。据媒体深入报道,郝予安已以侵权为由,将该银行支行告上法庭。近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银行在为原告开立养老金账户时未尽全面审查及告知义务,存在过错,并判决其支付原告郝予安经济损失5000元。
从法律视角审视,此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公正性。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开通,本质上属于民事活动范畴,应遵循自愿原则。民法典及商业银行法均对此有明确规定,而该银行却置若罔闻,擅自为储户开户,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法院依法判决银行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既是对受害者权益的维护,也是对违法行为的有力惩戒。
然而,此案的追责之路并未因此画上句号。据原告郝予安透露,其“被开户”的背后,实则是所在社区居委会与银行签订的《批量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协议书》。这意味着,在擅自开通养老金账户的问题上,社区居委会同样难辞其咎。他们未经居民同意,私自提供身份信息,为银行的不法行为提供了便利。
社区居委会的这种“替人做主”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取得个人同意。而办理个人养老金账户作为商业行为,显然不在“豁免”之列。因此,无论是银行还是社区居委会,只要违法,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为遏制个人养老金账户“被开户”乱象,需打出强有力的“组合拳”。既要追究涉事银行和社区居委会的法律责任,也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震慑肇事者,教育潜在违法者,更好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学者 柳宇霆 评)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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