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中介组织财务造假典型案例
AI导读: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三起依法从严惩治中介组织财务造假相关犯罪的典型案例,覆盖当前中介组织财务造假主要类型,归纳违反执业准则表现,提炼认定规则,为办案提供参考。警示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谨守底线,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1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三起依法从严惩治中介组织财务造假相关犯罪的典型案例,分别是苏某升等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朱某军和刘某军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以及吴某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这批案例覆盖了当前中介组织财务造假的主要类型,归纳了违反执业准则的具体表现,并提炼了认定规则,为办案提供了参考。
据悉,自2021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了206名涉及财务造假相关犯罪的人员,其中2024年1月至11月起诉了82人,同比增加78.3%。此外,最高检还挂牌督办了31件重大财务造假案件,并办理了一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如康得新、康美药业、獐子岛等,依法从严追诉相关责任人员。
在苏某升等人的案例中,他们作为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经理和注册会计师,明知康某药业存在财务造假行为,却未予以关注,直接采纳虚假数据作为审计依据,并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该行为导致5万余名投资者受损,损失总金额达24亿余元。最终,苏某升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朱某军和刘某军则在审计京某文化的过程中,提出并帮助审核虚假合同,修改审计底稿,使项目收益被虚假确认为公司收入。他们的行为导致京某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最终,两人也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吴某辉作为资产评估师,在接受委托为无形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时,预设评估值目标,并出具与实际价值严重不符的评估报告。他还多次伪造评估报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间接造成两家公司遭受巨额经济损失。吴某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些案例警示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要谨守“不作假账”的底线,同时也表明检察机关将依法从严惩治中介组织财务造假相关犯罪,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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