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业务示范实践第5号—融资融券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旨在指导和规范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提出了八方面要点,促进业务健康发展。

  券商融资融券业务迎来新规范。12月3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发布了《证券业务示范实践第5号—融资融券客户交易行为管理》(下称“《示范实践》”),旨在指导和规范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客户交易行为管理,促进业务健康发展。

  该《示范实践》共分为五章,内容涵盖总则、关联人识别与穿透核查、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管理、防范客户“绕标套现”交易管理以及客户融券及证券出借交易管理等关键领域。作为指导性建议,其中的操作方式、流程并非强制性要求,而是基于行业实践形成的。

  新规重点提出了八方面要点,包括操作重点、难点可参照适用;明确关联人识别与穿透核查的重点;可针对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建立内部信用账户黑名单制度;禁止融资买入的证券偿还融券负债;增加大额授信客户担保品提取审批;通过加强展期管理等手段压降“两融绕标套现”规模;对于大额融券需求客户设立更严格的准入机制;以及起草原则兼顾灵活性等。

  其中,关联人识别与穿透核查方面,建议从实际受益人、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大股东、董监高等特定投资者,机构法人及金融产品,跨业务、跨主体关联人等四个方面进行重点关注。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管理方面,提出了异常交易监控的基本要求,并梳理了证券公司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的方式,如提醒、制止、信用重检、额度调整、限制交易等。

  在防范客户“绕标套现”交易管理方面,提出了前端管控措施、风险账户监控方法以及分层压降举措。包括限制客户以提取担保物的形式将融资买入的证券转出信用账户,禁止融资买入的证券偿还融券负债,以及限制或拒绝疑似套现、绕标账户新增授信额度等个性化申请。

  此外,对于大额融券需求客户,证券公司应当设立更为严格的准入机制,并从事前控制、事中监控、持续管理三个阶段梳理客户融券交易管理方式。中证协表示,融资融券业务在提高市场流动性、提升定价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发布《示范实践》旨在推动证券公司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能力持续提升。

(图片来源:网络,图文无关)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