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特别代表人诉讼新增两案例,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AI导读:
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机制取得新进展,深圳中院、南京中院分别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美尚生态、金通灵两案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旨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机制再添新进展,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近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与南京中级人民法院相继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标志着美尚生态与金通灵两起案件正式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这一举措源自投资者服务中心的申请,旨在通过法律途径为受损投资者追偿。
据悉,此前中国证监会已对金通灵与美尚生态的虚假陈述等证券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认定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受害投资者有权对涉事公司及责任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深圳中院与南京中院在受理投资者起诉后,采用了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投资者服务中心随后发布了公开征集公告,积极征集投资者授权委托。在成功获得50名及以上投资者的授权后,投资者服务中心依法向法院申请将案件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以更有效地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共同利益。
此次两起案件的成功转换,不仅彰显了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化、规范化的决心,也为未来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随着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体系将更加健全,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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