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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设立数据业务独立经营主体,支持数据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出系列政策举措,预计2029年数据产业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15%。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12月30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与互联网平台企业设立数据业务独立经营主体,并支持数据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同时提出设立数据产业投资引导子基金,以培育数据领域专业性投资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加强统筹协调,调动地方积极性,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快繁荣数据产业生态,发展壮大数据产业,并培育一批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数据企业,为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该意见统筹发展与安全,围绕数据采集、存储、流通、开发、安全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从规划布局、主体培育、技术创新、资源利用、流通交易、基础设施支撑、安全保障、环境优化八个方面提出了系列政策举措。

预计到2029年,数据产业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超过15%,产业结构将明显优化,数据技术创新能力将跻身世界先进行列,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将大幅提升,催生一批数智应用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并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据企业。

意见还强调,要优化产业发展结构,把握数据产业变革趋势,面向数据采集、存储、治理、分析、流通、应用等关键环节,加快培育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推动各类业态协同发展,提高数据产业生态塑造能力。

在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方面,意见鼓励设立数据业务独立经营主体,支持数据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促进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并大力培育创新型中小数据企业,引导龙头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数据、算法、算力等资源使用便利。

在加快数据技术创新方面,意见提出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云边端计算技术协同发展,加强新型存储技术研发,提升数据采集、治理、应用的智能化水平,并加快可信数据空间、区块链、隐私计算、匿名化等可信流通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

在强化基础设施支撑方面,意见提出打造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发展多元化算力资源,加强数据传输技术应用,降低网络使用成本。同时,加强制度标准建设,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健全数据领域监管制度机制,并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等相关资金对数据产业项目予以支持。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