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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信唐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人民银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也被罚款。

12月30日,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天津信唐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因两项违规行为被严惩。具体而言,该公司不仅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还未能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因此,该公司不仅被警告,还被没收违法所得3.972734万元,并处以1103万元的罚款。

对于公司内部的个人责任,时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姜某因对“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0万元。与此同时,时任公司副总经理姜某平则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此事件再次提醒金融行业从业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