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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期间,多名金融系统代表建议加快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旨在适应经济转型和国内外金融形势变化,为建设强大的中央银行和金融强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中央银行在金融系统中扮演着核心与中枢的角色。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多名金融系统代表提出了加快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建议,旨在为建设强大的中央银行和货币,以及金融强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新时代呼唤新法修订

自1995年公布实施、2003年修订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法为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和职责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内外金融形势的不断变化,多位代表指出,中国人民银行的履职环境、政策目标和工具手段已发生了显著变化。因此,加快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成为适应新形势、满足新时期履职需求的迫切任务。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市分行行长金鹏辉指出,2003年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中国人民银行的履职需要。一方面,该法中关于中国人民银行职责的规定与现实履职要求不符,与近期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存在不一致之处;另一方面,该法缺乏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履职工具和手段的具体规定,未能体现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的“双支柱”调控框架,还缺少关于维护金融稳定、管理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等职责的措施和手段。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王均坦也强调,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深刻变化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职责的不断拓展深化,使得中国人民银行法急需根据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行修改。他呼吁,要筑牢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法律根基,为推进强大中央银行建设和金融强国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不仅是建设强大中央银行和金融强国的客观需要,也是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的重要举措。在金融强国的六大关键核心金融要素中,“强大的中央银行”与其他要素紧密相连,并为其他要素的建设提供支持。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马骏表示,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是建设强大中央银行和货币的客观需要,要在制度与法律层面保障中央银行拥有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资源、手段和能力。

马骏还指出,自2003年以来,我国在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以及推进金融监管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具备了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实践基础。

完善履职规定,强化法治保障

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修订方向,代表们提出了多项建议。他们强调,要强调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的“双支柱”调控框架,并建立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同时,他们建议完善中国人民银行的履职规定,增加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完善金融稳定职责及手段,并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管理职责及手段。此外,代表们还呼吁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监督检查权限范围,并强化建设强大货币的法治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行长林建华建议,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要求,并建立健全党管金融的体制机制。他还建议健全中国人民银行的治理制度,完善履职手段,并继续坚持中国人民银行不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的原则。同时,他呼吁完善中央银行会计制度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增强中央银行财务实力,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实支撑。

金鹏辉建议,要完善中国人民银行履行职责的规定,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在拟定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制度等方面的职责。他还建议完善对金融市场的管理职责和手段,赋予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监测和管理金融市场运行情况的职责,并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实施宏观信贷政策的职责。

王均坦则建议强化建设强大货币的法治保障。他强调,强大的主权货币是金融强国的基石,并建议在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修订中强化维护币值稳定、促进人民币跨境投融资和交易结算等法律机制。同时,他呼吁赋予数字人民币与实物人民币同等法律地位,为发行数字货币及跨境使用提供法律依据。

马骏则建议优化违法处罚规定措施,在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合理设立处罚规则,提高金融市场违法成本,巩固金融市场的严肃性,并切实增强对金融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