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立法加速,责任分配成焦点
AI导读:
埃隆·马斯克承认自动驾驶难度,全球自动驾驶交通事故频发,各国立法回应责任分配问题,中国公安部发布《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征求意见。
近日,特斯拉创始人埃隆·马斯克在社交媒体上坦诚,“自动驾驶比想象的要难”的话题迅速登上热搜榜。
马斯克在回复网友时坦言,广义的自动驾驶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难题,因为它要求解决大量现实世界的人工智能问题。他承认,虽然起初并未料到难度如此之大,但如今回顾,其挑战性显而易见。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三个月前,马斯克还在财报电话会议上表示,特斯拉有望在今年实现全自动驾驶,其可靠性将超越人类司机。然而,早在2018年,马斯克就曾宣称将推出自动驾驶系统,但该系统至今仍未公开上线。
全球范围内,自动驾驶交通事故的数量持续攀升。与提升技术可靠性同样棘手的是,事故发生后如何妥善处理。其中,如何科学分配事故责任成为首要问题。是驾车人的责任,还是汽车制造商或系统开发单位的责任?这一问题引发了广泛讨论。
立法部门已尝试对此作出回应。今年3月24日,公安部发布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该建议稿首次在法律层面上对智能网联汽车及自动驾驶提出了明确的规范意见。其中规定,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时,应依法确定驾驶人、自动驾驶系统开发单位的责任,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损害赔偿责任。
随着自动驾驶汽车上路,交通事故频发。例如,早在2016年,谷歌的无人驾驶汽车在美国加州就发生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最终以谷歌承担责任告终。同年,特斯拉在自动驾驶模式下也发生了致命交通事故。据报道,美国汽车安全监管机构已对涉嫌使用高级驾驶辅助系统的特斯拉汽车事故展开了多起调查。
面对自动驾驶交通事故,各国都在努力完善相关处理机制的法律。德国、英国、美国等多个国家已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对自动驾驶汽车的责任分配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德国的新法规定,即便车辆处于自动驾驶模式,驾驶员仍是第一责任人,但可向车辆制造商追偿。美国则主要适用各州的侵权法来解决交通事故责任问题。
在国内,立法也开始回应自动驾驶的责任事故分配问题。公安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自动驾驶系统开发单位作为责任主体,改变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形态。在“自动驾驶与法律责任”研讨会上,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认为,目前以人为法律责任主体的立法逻辑体系设计难以满足技术的快速发展。他建议,在行业标准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可以由整车制造商或自动驾驶系统开发商统一承担责任,然后基于过错追究其他第三方的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从而更有效地保护事故受害人的权益。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郑志峰则指出,在自动驾驶取代人工驾驶后,使用人无需实施具体的驾驶行为,驾驶过错自然也不复存在。因此,他建议从驾驶行为转向保有行为,由自动驾驶汽车保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这一观点在全球范围内逐渐达成共识。例如,欧盟在其《关于人工智能系统运行的责任立法倡议》中,就针对自动驾驶汽车这种高风险的人工智能系统,提出了适用无过错责任的立法建议。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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