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海关总署出台新一轮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16项措施,涵盖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物流降本增效、营造高水平口岸营商环境等方面,旨在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

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领头羊,以其高度的活跃性、开放度和创新能力著称。近日,海关总署在前期两轮支持举措的基础上,再次出台新一轮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16项措施。这些措施涵盖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物流降本增效、营造高水平口岸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

在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海关总署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其中包括优化特殊物品进出境监管模式,协同地方政府推进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试点,并探索跨区域互认机制。同时,海关总署还优化了跨境电商出口转关模式,支持出口跨境电商跨关区退货监管业务试点,以及跨关区保税展示交易业务。此外,海关总署还在研究推进义乌进口日用消费品正面清单管理制度试点。

为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合作,海关总署在物流降本增效和口岸营商环境优化方面也下了大力气。具体措施包括拓展“联动接卸”模式适用范围,开展多式联运转关模式试点,创新空运前置货站模式等。同时,海关总署还支持进境种苗跨关区附条件提离,构建了长三角地区进境粮食海关间的协作机制,并加强了对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的研究。

在守护国门安全和提升整体智治水平方面,海关总署同样不遗余力。他们健全了口岸病媒生物联合监测机制和动植物疫情疫病、入侵物种联合监测预警机制,开展了进出口农食产品和商品质量安全协同监管。此外,海关总署还推进了航空口岸“智慧旅检”跨关区合作,支持“智旅沪杭”和“苏州城市航站楼”等项目建设。

尽管国际形势复杂严峻,但长三角地区的外贸进出口依然展现出强大的韧性和竞争力。据海关统计,今年前11个月,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合计进出口额达到14.56万亿元,规模创历史同期新高,同比增长5%,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36.6%。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