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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公布了两项家政服务领域的国家标准,分别针对“月嫂”和“育儿嫂”服务进行规范,将于2025年3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服务需求。

“月嫂”“育儿嫂”服务迎来全新国家标准!

12月27日,商务部发布消息称,《家政服务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与《0~3岁婴幼儿居家照护服务规范》两项重要国家标准已完成修订,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公布,将于2025年3月1日起全面施行。这两项标准由商务部领导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

其中,《家政服务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专注于“月嫂”服务的规范化,详细规定了服务机构、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等关键环节。而《0~3岁婴幼儿居家照护服务规范》则主要对“育儿嫂”服务进行规范,包括婴幼儿居家照护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评价与改进,以及喂养和敏感期教育指南。

高标准推动服务质量提升

近年来,随着家政行业企业的增多和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持续引导,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标准化建设,有的企业内部标准甚至高于国家标准。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平表示,公司从模糊到清晰、从局部到整体、从运用到创新,标准化之路越走越宽广。自2005年至2007年,由于率先试点应用服务标准化,公司服务满意度从70%跃升至98%以上。

安徽省皖嫂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成芳也表示,标准化带来了顾客满意度的显著提升,自2018年以来,公司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超过50%。此外,标准化有助于企业更有效地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增强社会效益。目前,皖嫂家政在册劳动者近5万人,已培训“好皖嫂”8万名,提供就业岗位30万人次。

商务部服贸司司长孔德军指出,高标准是提升家政服务质量的关键,两项国家标准的实施将推动家政服务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加强服务过程管理,提高母婴护理员和育婴员的服务技能与素质,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促进家政服务业向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金牌月嫂”标准升级

《0~3岁婴幼儿居家照护服务规范》为新制定标准,而《家政服务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则是在2015年发布的《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基础上进行了修订。新标准明确了“育儿嫂”的服务内容与要求,包括环境创设、饮食喂养、生活照料、健康护理和早期教育,并首次提出了“敏感期”概念。

在“早期教育”服务中,新标准以附录形式提供了不同敏感期的早期教育指南,如感官敏感期、语言敏感期、动作敏感期等。同时,《家政服务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在机构要求、服务流程、服务质量和要求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对“月嫂”级别进行了更细致的划分,并新增了金牌月嫂的专业技能要求。

未来展望:更多家政“国标”在路上

今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通过完善服务消费标准来优化服务消费环境,包括制修订家政服务等领域标准。业内人士表示,当前家政行业的国家标准均为推荐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主要用于为尚未进行标准建设的企业提供参考。

未来,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将加强引导,推动标准的执行和落地。随着家政服务领域“一老一小”服务消费需求的持续增长,以及新型职业如收纳师、整理师的涌现,家政服务行业标准制定将面临新课题。商务部将指导全国家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修订重要标准,并推动标准的宣贯应用,以优化家政服务消费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