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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修订发布《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指引》,加强对科技创新、绿色低碳转型等领域的融资支持,拓宽债券适用范围,优化审核安排,完善信息披露监管规定,提升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的质效。

12月27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修订并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简称《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指引》)。此举旨在进一步强化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在服务国家战略、促进实体经济方面的作用,尤其是深化对绿色低碳转型、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及普惠金融等领域的融资支持力度。该指引自公布之日起即开始实施。

此次修订的《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指引》特别强调了对科技创新的精准扶持,不仅拓宽了科技创新债券的适用范围,涵盖了科创投资类、科创孵化类发行人,还优化了科创企业类发行人的评价指标,并专门为致力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的“硬科技”企业提供了优化的审核安排。

同时,修订后的指引也加大了对重点领域和优质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具体表现为拓宽了乡村振兴债券和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范围,丰富了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并为绿色债券和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提供了更加灵活的期限安排,以更好地满足这些领域和企业的融资需求。

此外,《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指引》在修订过程中还完善了信息披露等配套监管要求,比如要求详细披露低碳转型债券中转型挂钩目标的合理性等,以提高市场透明度和投资者保护。

北交所表示,未来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指导下,继续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和服务新质生产力的核心任务,不断完善债券市场产品和功能,优化市场服务,以持续提升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

校对:李凌锋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