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布意见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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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意见,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包括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和传统基础设施改造等,并提高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兴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操子怡)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旨在进一步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与新兴产业发展。意见明确提出,将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范围,并实行“正面清单”管理。
具体来看,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生命科学、商业航天、北斗等新兴产业的基础设施,以及算力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基础设施,均被纳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范畴。同时,高速公路、机场等传统基础设施的安全性、智能化改造,以及卫生健康、养老托育、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也被纳入其中。
此外,意见还指出,将提高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以省份为单位,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券规模上限,由该省份用于项目建设专项债券规模的25%提高至30%,这将为更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此次意见的发布,无疑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管理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方向,也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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