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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布新意见,要求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进度,确保新旧债券及项目无缝对接,优先保障在建项目资金需求,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尽快形成实际工作量。

  南方财经12月25日电,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需要加速推进专项债券的发行工作。各地应在专项债券额度下达的第一时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提交预算调整程序,预先规划发行时间表,并即时完善发行计划。同时,要做好跨年度预算安排,确保新旧专项债券及项目的无缝对接,合理掌控发行节奏与进度,力求债券早日发行、早日使用。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需综合考虑建设运营周期、到期债券年度分布等因素,科学合理地设定发行期限,平衡各年到期的债务规模。此外,该意见还允许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在建的政府投资项目,并优先满足这些项目的资金需求,以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现象。同时,意见还强调了要加快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的建设进度。

省级财政部门需建立常态化的调度机制,加强与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的协同合作,明确责任分工,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及时拨付已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同时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加速资金使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则需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在线监测、调度督促和现场检查,按级别和类别做好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际工作量。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