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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提出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涵盖新兴产业及传统基础设施改造等领域,提高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比例。

  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印发了《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适用范围。该意见通过实施“正面清单”管理策略,将一系列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如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生命科学、商业航天及北斗等,以及算力设备与辅助设备基础设施,均纳入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范畴。同时,对于传统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如高速公路、机场等,也给予了支持。此外,意见还涵盖了卫生健康、养老托育服务、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社会民生领域的项目。为增强支持力度,意见还将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券规模上限从原来的25%提升至30%,这一调整以省份为单位进行,旨在更有效地利用专项债券资金推动各类项目的落地与发展。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